“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”写入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7日在“全面加强环境保护”为主题的记者会上提及“环保税立法”时称,不少清洁生产技术、治理手段的红利没有释放出来,是由于环保政策没有跟经济政策和发展政策实现深度融合。 业内人士指出,中国环保行业面临投资资金、监管力度双重不足,严峻的环境形势下,迫切需要运用税收,调节发展和保护的关系,透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。 行政干预难解治污困局 征收环保税,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,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,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。 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接受采访称,环保税立法先行,是利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,也是落实新环保法确立的“污染者当责”原则的具体制度安排。 尽管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对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一定作用,但总体效果不甚理想。业内测算,2013年以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等四项指标为主的全国排污费应征收总额是575亿元,但当年实际征收216亿元,不足应征收总额的40%。 截至目前,中国尚未设立专门的环保税种。有关专家指出,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,征收标准偏低、范围过窄,且征收不力,单纯依靠行政干预不足以解决现阶段的污染问题。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国务院参事室当代绿色经济研究中心顾问孙佑海认为,征收环保税,对提高污染者违法成本、减轻社会治理污染负担、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积极作用。 “通过税收,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,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,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。”他接受采访说。 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,在中国,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环保税的开征,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,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,以及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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